黑龙江大学心航社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黑龙江大学心航社是由关注大学生心理健康和发展,热衷于心理健康知识学习、宣传和心理潜能开发的在校大学生自愿参加的学生社团组织。它服从校团委的领导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指导,严格遵循《黑龙江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和《黑龙江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开展活动。
第二条 心航社以“呵护心灵 关注成长 分担风雨 共享阳光”为宗旨,坚持严谨求是的科学态度,发扬无私奉献的优良作风,组织广大会员学习、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调适技能,在自我健康成长的同时,为广大同学服务,为促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做出贡献。
第三条 心航社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1.加强心航社会员的发展、社团干部队伍的组建与培训工作,培养一支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生骨干队伍。
2.组织全体干部和会员在同学中大力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调适技能,提高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3.充分利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网站、《心启航》报纸、微博、QQ群、广播台、宣传栏等宣传阵地,积极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宣传和教育工作。
4.组织开展好“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月和感恩教育月系列活动,举办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5.协助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试、心理访谈、心理调查和信息报告、反馈等工作。
第二章 组织设置与职能
第四条 主席团与部门设置
(一)主席团由主席和各部部长组成。主席团是心航社的最高职能机构。
(二)主席设1名,各部部长设1名,各部副部长设1-2名。
(三)社团设秘书处、宣传部、培训部、编辑网络部和手拉手心理情景剧社六个常设职能部门。各部门在完成在完成部门内部工作的基础上积极配合,负责处理好社团的各项具体事务。
第五条 主席和部长(副部长)职能
(一)主席职能
1.负责社团的全面工作,按时完成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交办的各项任务,定期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指导老师汇报工作情况,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2.领导、协调各部门积极有序地开展工作,组织召开社团会议。
3.全面把握社团的发展方向,了解社团的工作动态,完善社团的各项制度。
4.审核各部门的活动计划,协调部门之间的关系,努力使社团内部形成积极向上、相处和谐、团结互助的良好氛围。
5.每学期初制定工作计划,学期末进行工作总结。
(二)部长(副部长)职能
1.领导、协调部门开展工作,组织并主持召开部门例会。
2.负责部门成员的考核及思想动态。
3.检查决议落实工作并对部门成员予以监督、指导。
4.负责做好部门间联系。思考部门的发展方向。
5.副部长负责协助部长开展相关工作。
第六条 各部门职能
(一)秘书处
1.协助主席团处理日常工作事务。
2.负责社团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文件的起草,各项规章制度整理、汇总并存档。
3.负责会议与各项活动的通知,会议与各项活动的考勤和记录的整理、汇总并存档。
4.加强各部门协调与对外联络工作。
5.负责社团活动经费预算,管理社团物品并记录物品使用情况。
6.建立并维护社团QQ群。
7.汇总每学期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对工作推进予以监督。
8.每学期末将以上材料汇总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电子稿、刻盘)。
(二)宣传部
1.负责各项活动宣传材料的设计与制作、发放与张贴等工作。
2.负责各项活动的海报与条幅宣传,活动场地设计,活动拍摄与新闻报道等工作。
3.配合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活动。
4.负责社团在校内外的形象宣传。
5.结合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特点,开展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等。
(三)培训部
1.策划组织社团成员的心理健康知识学习、研究和讨论,通过多种途径提高社团成员的专业知识水平。
2.协助做好新生心理测试与回访工作。
3.组织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类课程的助课工作。
4.定期组织心理知识培训会,适时召开交流会,起到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的作用。
5.协助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做好各类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工作
(四)活动部
1.针对学生需求,策划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各项活动。
2.负责与相关部门沟通,做好活动的人事安排及活动流程。
3.辅助其他部门自主开展的活动,协助完成具体的实施工作,以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4.策划并组织联系各部之间的活动,协助主席团营造良好的氛围,增强团队建设。
(五)编辑网络部
1.负责《心启航》报纸的资料收集整理及约稿、征稿,并初步审定。
2.负责《心启航》报纸的设计、排版、编辑和发行工作。
3.负责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网站的管理、更新、维护工作。
4.定期对本部门成员进行业务培训(Photoshop/排版/视频制作),并为其它部门有兴趣的会员提供同等的学习机会。
(六)手拉手心理情景剧社
1.策划组织心理情景剧比赛、演出等活动。
2.负责心理情景剧案例的收集与编排。
3.通过心理情景剧的表演再现大学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心理冲突,帮助同学们感悟生活,学习心理调适方法,主动关注自我的心理健康,不断提高自身的心理健康水平。
第七条 各部门应落实好内部监督体制,充分调动成员的积极性,以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八条 社团各部门分工明确,需要紧密合作,共同完成各项工作。
第四章 会 标
第九条 心航社的会标: 如丝缎般的飘带心形代表了有心理疑惑的同学经过本社团的诠释,打开了心结,敞开了心扉,如雨后彩虹般璀璨,带着晴空万壑的心情迈向更美好的明天。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社团各职能部门相关工作规定,由各部门制定,经主席团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十一条 本社团章程修订经心航社主席团通过,报校团委、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批准后,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心航社。
黑龙江大学心航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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