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辈心理辅导员和心理联络员是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四级网络体系中的基层防线,他们是辅导员掌握学生心理状况的触角,是协助辅导员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工作的助手,也是发现班级、寝室心理问题的气象员。朋辈心理辅导员和心理联络员均由辅导员负责组织选拔、管理。心理联络员的设置为每个寝室1名,在此基础上每班级设1名朋辈心理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组织培训。
一、朋辈心理辅导员、心理联络员的选拔标准
1.心理健康,乐于助人,具有高度的责任心;
2.对心理学知识感兴趣,热爱并自愿承担此项工作,能遵守保密原则;
3.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意识;
4.情绪乐观稳定,有良好的自我调节和自我控制能力;
5.能够协助辅导员开展学院、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并做好上传下达;
6.能够协调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较好地完成自己的学习任务。
二、朋辈心理辅导员、心理联络员的工作职责
1.注重维护自身的心理健康,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关心班级、寝室同学,对有心理困惑的同学积极热情地提供关怀与帮助;
3.处理班级、寝室纠纷,为同学良好习惯的养成发挥带头作用;
4.及时发现有心理困惑的同学,并将重大应激事件、行为异常同学的情况上报学院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引导需要帮助的同学及时接受心理咨询;
5.协助辅导员做好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每年的“5·25”、感恩教育宣传月活动),积极做好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6.主动学习大学生心理健康方面的知识,积极参加各级心理培训,掌握常见心理问题和心理危机识别、干预的有关常识。
三、朋辈心理辅导员、心理联络员的选拔及培训流程
1.新生心理普查及回访完成后,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采取辅导员推荐或班级民主选举等方式确定每班1名朋辈心理辅导员,每寝室1名心理联络员,同时填写《学院朋辈心理辅导员统计表》、《学院心理联络员统计表》并上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在大一上学期组织新生心理联络员进行集中培训;
3.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需在大一下学期选修《朋辈心理辅导》课,共计2学分,36课时;
4.新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培训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本着自愿的原则,选拔部分学生担任中心的朋辈心理辅导员,协助中心做好日常接待工作;
5.辅导员要做好班级朋辈心理辅导员及寝室心理联络员的管理,使其在学院心理工作中切实发挥作用。
附表:1.黑龙江大学学院朋辈心理辅导员情况统计表
2.黑龙江大学寝室心理联络员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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